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者,同时充分展现我院师生的高尚品质和优良的精神风貌,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人物,引导和号召广大青年师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凝聚青春力量,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我院特此举办“榜样经济”年度标杆活动。根据《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评选办法》,现将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及范围
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全体学生
(上一届评选活动已获奖的同学不参与本届评选)
活动主题
树立榜样旗帜 引领青春梦想
评选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 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无因违法、违规、违纪而受到处分现象;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9年9月-至今;
4. 具体评选标准详见《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评选办法》。(下载方式见本文末尾)
评选项目
1. 个人项目:领袖标杆、学习标杆、先锋标杆、科技标杆、创业标杆、体育标杆、公益标杆、艺术标杆、自强标杆、退伍军人标杆。
2. 集体项目:班级标杆、宿舍标杆、团队标杆。
评选流程
1. 为提高评选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增强学生自我参与、自我管理能力,评选采取学生本人自愿申报和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级及学院将择优评选。
2. 评选流程:提交报名表→学院初审→学院终审→学院公示→学院颁奖
奖励办法
获得“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十大标杆人物”和“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集体”的荣誉称号,学院将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并于学院宣传栏报道。
学院对获得“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十大标杆人物”的学生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集体”的学生集体荣誉证书与荣誉锦旗。
活动进度安排
(一)接受报名初审阶段:
1、 时间:交表时间为12月3日中午12:00-13:00,下午18:00-19:00
2、交表地点:二政115团学小办公室
3、方式:经济学院各班学生自愿报名,各班同学填好表格后交至团支书处,团支书收齐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到第二行政楼将纸质版报名表交给活动的负责人,电子版报名表交至团委秘书处邮箱jrxytwmsc@163.com。
(二)初审评比阶段:
1.学院初审(12月9日):
由学院初审小组对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评出学院年度十大标杆人物和标杆集体候选名单送入终审。
2.学院初审小组成员:
经济学院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
3.确定并通知终审选手:
12月10日联系通过初审选手做好终审准备。
(三)终审评比阶段:
1.学院终审(12月16日):
由学院终审小组对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评出学院年度十大标杆人物及标杆集体,并进行公示。
2.学院终审小组成员:
经济学院全体政工
3.学院公示:
12月18日至12月20日进行名单公示。
(三)表彰大会(新年晚会)
经济学院对获得“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十大标杆人物”的学生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集体”的学生集体颁发荣誉证书与荣誉锦旗。
附件如下:
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活动评选办法.docx
经济学院“榜样经济”班级标杆申请表.docx
经济学院“榜样经济”个人标杆申请表.docx
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团队标杆申请表.docx
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宿舍标杆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