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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评选2021年“榜样经济”年度标杆的通知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围绕校党委和校团委的工作中心,充分展示我校师生的高尚品质和优良的精神风貌,引导和激励当代大学生做到全面发展,以一颗炽热的求学之心面对生活,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我院决定开展“榜样经济”年度十大标杆人物及标杆集体评选活动,表彰在品德、学习、体育、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根据《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评选办法》,现将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全体学生(上一届评选活动已获奖的同学不参与本届评选)。   二、活动主题   树立榜样标杆,凝聚青春力量   三、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无因违法、违规、违纪而受到处分现象;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0年9月-至今;   4、具体评选标准详见《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评选办法》。(下载方式见本文末尾)   四、评选项目   1、个人项目:领袖标杆、博学标杆、先锋标杆、科技标杆、创业标杆、体育标杆、公益标杆、艺术标杆、自强标杆、退伍军人标杆。   2、集体项目:班级标杆、宿舍标杆、团队标杆。   五、评选流程   1、为提高评选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增强学生自我参与、自我管理能力,评选采取学生本人自愿申报和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级及学院将择优评选。   2、评选流程:提交报名表→学院初审→学院终审→学院公示→学院颁奖。   六、奖励办法   获得“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十大标杆人物”和“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集体”的荣誉称号,学院将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并于学院宣传栏报道。   学院对获得“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十大标杆人物”的学生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集体”的学生集体荣誉证书与荣誉锦旗。   七、活动进度安排   (一)接受报名初审阶段   1、时间:交表时间为12月9日及12月10日中午12:00-13:00。   2、交表地点:第二行政楼115团学办公室。   3、方式:经济学院各班学生自愿报名,各班同学填好表格后交至团支书处,团支书收齐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到第二行政楼将报名表交给团学干事,再由团学干事按照年级分类后交予各辅导员过审。   4、注意事项:报名表需要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交予团支书,电子版由团支书汇总后发至邮箱:jrxytwmsc@163.com。   5、确定并通知初审选手:12月11日至12月12日联系报名成功选手做好初审准备。   (二)初审评比阶段   1、学院初审(12月14日)   由学院初审小组对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评出学院年度十大标杆人物和标杆集体候选名单送入终审。   2、学院初审小组成员   经济学院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   3、确定并通知终审选手   12月15日联系通过初审选手做好终审准备。   (三)终审评比阶段   1、学院终审(12月17日)   由学院终审小组对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评出经济学院年度十大标杆人物及标杆集体,并进行公示。   2、学院终审小组成员   经济学院全体政工   3、学院公示   12月20日至12月22日进行名单公示   (四)表彰大会(新年晚会)   经济学院对获得“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十大标杆人物”的学生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集体”的学生集体颁发荣誉证书与荣誉锦旗。 附件: 1.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年度标杆活动评选办法 https://oa.gcc.edu.cn/uploadfile/2021/1206/20211206094336843.docx 2.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榜样经济”个人标杆申请表 https://oa.gcc.edu.cn/uploadfile/2021/1206/20211206094130545.docx 3.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宿舍标杆申请表 https://oa.gcc.edu.cn/uploadfile/2021/1206/20211206094158618.docx 4.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榜样经济”团队标杆申请表 https://oa.gcc.edu.cn/uploadfile/2021/1206/2021120609422987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