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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经济学院2021级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为加强2021级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发挥高年级学生的传帮带作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广州商学院助理辅导员管理办法》(广商学字[2019]22号),现将我院2021级助理辅导员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广州商学院2018级、2019级学生。   二、选聘名额:2021级每个行政班选聘一名助理辅导员,共12人。   三、选聘条件   (一)申请担任助理辅导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党的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2、乐于为集体服务,担任过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学生工作人员,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团结同学,无违纪行为;   4、学习目标明确,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2.8 以上;   5、熟悉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了解一年级学生的特点;   6、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心理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优先聘任为助理辅导员:   1、现(曾)任学生党支部委员;   2、曾任校院团学组织副部长以上职务;   3、曾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   4、曾获国家奖学金或学校一等奖学金。   四、选聘程序   1、学生报名。有意愿且符合选聘条件的学生,请于6月23日17:00前填写《广州商学院2021级助理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查。学院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确定拟聘名单。   3、审核聘用。学生工作部审核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选予以聘用,颁发聘书。   联系人:徐芷君   邮箱:1006377629@qq.com   附件1 :广州商学院2021级助理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https://oa.gcc.edu.cn/uploadfile/2021/0622/20210622010745108.doc      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