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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学院经济学院21级辅修和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金融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爱国、爱党、守法,有良好道德,面向区域,尤其是广州金融领域管理、服务第一线,厚基础、重应用、强技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系统掌握金融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较强金融实务能力、金融管理软件应用能力和专业英语应用能力,了解我国金融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熟悉国家金融发展方针、政策法规等,具备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专业工作的基本素质,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良好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金融人才。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爱国、爱党、守法,有良好道德,面向区域尤其是广州行业企业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厚基础、重应用、强技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具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科扎实理论知识,熟悉通行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掌握国贸专业业务技术技能,能使用英语进行跨文化交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修读期限:在学生主修专业的四学年内,学生修读辅修,期限为三个学期;修读双学位,期限为六个学期,第六个学期完成学位论文。 三、修读时间:2022年春季入学,周五晚上、周六或周日上课 四、修读对象及条件   1. 修读对象:除经济学院、艺术学院和国际学院各专业以外的我校所有全日制本科生。   2. 修读条件:第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具有申请资格: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前两个学期必修课程中补考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且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者。   第二,学生在学习期间,一律不得变更修读专业。如需要中途退出学习的,须向经济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出。退出学习后,不得再申请修读该双学位。   第三,辅修和双学位是指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前提下,兼修与原主修专业不同的专业,修读课程总学分原则上分别不低于30、60学分,修读双学位必须完成学位论文。   3.招生名额:拟招100人以内(各专业达到规定人数才开班)。 五、主干学科:经济学 六、核心课程   金融学专业: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原理、统计学原理、国际金融、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单证实务、国际结算、外贸跟单、国际物流、报关与报检实务、外贸业务实训。 七、学分要求及证书授予   1. 学生需修满五门经济学科的专业基础课,计15学分;然后选择修读金融学或者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方向,修读对应的专业组选课程中的五门课程,计15学分;共修满30学分达到辅修专业学分要求者,可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广州商学院金融学专业或者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辅修证书”;   2.学生需修满五门经济学科的专业基础课,计15学分;然后选择修读金融学或者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方向,修读对应的全部专业组选课程,计37学分;再完成学位论文,计8学分;共修满60 学分达到双学位学分要求者,可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广州商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   文字:何锡智 审核:张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