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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学院2017级创新学分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学校创新学分认定的相关规定,经学院审核和认定以及复核,现将2017级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6日,即第9周星期五~第10周星期四)。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学院教务员反映。   联系人:舒珍珠   电话:32971191   邮箱:476752072@qq.com   办公室:第二行政楼104室    附件:2017级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202104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