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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6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水平,根据《广州商学院实习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17〕12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制订实习工作方案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习教学,根据专业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实习教学组织模式,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实习与就业结合、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实习教学。
各学院应提前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实习内容,制订毕业实习工作方案(附件1),实习工作方案应包含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等方面的内容。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应在实习开始之前2周送教务处备案。
二、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开好实习动员大会。实习开始前,应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实习生阐明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内容、实习要求、成绩评定标准、实习纪律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内容。各学院应特别加强实习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预防实习期间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广州商学院实习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17〕12号)第二章第四条,分散实习的学生应签订《广州商学院分散实习学生安全承诺书》(附件2)。
2.落实好实习单位。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实习基地的育人作用,提前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系,落实好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在实习基地实习的学生应填写《广州商学院毕业实习校外兼职教师指导记录表》(附件3)。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应加强指导与管理,各学院应提前收集学生的实习单位信息,不得放任自流。
3.选派好指导教师。各学院应选派教学经验丰富、协调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实习过程指导,并认真填写《实习指导教师手册》(附件4)。指导教师应注重教书育人,既做好实习指导工作,也要关心实习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指导教师要通过电话、网络和下点巡视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并努力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实习生做好实习过程记录。实习生要根据实习情况认真填写《实习学生手册》,撰写实习报告,并于实习结束之后交所在学院办公室保存。实习期间,实习生要及时向指导教师、辅导员等反馈实习情况。
5.加强对实习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各学院领导、指导教师及辅导员要检查、了解和指导实习工作,关心实习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落实对学生的指导和管理,保证实习教学的质量。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持与实习单位、学生家长及学生的联系。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实习单位开展走访和调研,听取实习单位对我校实习教学的组织、实习质量以及教师指导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实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另外,为了更加了解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评价,请各学院做好毕业实习单位满意度调查(附件5),实习结束后,根据调查问卷作出调查报告分析材料交教务处备案。
三、严格评定实习成绩
实习结束之后,要考核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全面表现,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评定要从实际出发,力求客观、公正和准确,从严要求,防止偏低偏高现象。实习成绩要及时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四、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及资料归档工作
各学院在实习结束之后,应及时总结、分析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各学院应及时将毕业实习方案、毕业实习安排汇总表(附件6)、毕业实习总结(附件7)等实习教学资料汇总存档,并送教务处备案。
  
附件:
1.广州商学院XXX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参考提纲)
2.广州商学院分散实习学生安全承诺书
3.校外兼职实习指导老师指导记录表
4.广州商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手册
5.广州商学院实习单位满意度调查问卷
6.广州商学院毕业实习安排汇总表
7.广州商学院XXX学院毕业实习总结(参考提纲)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