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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7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正在组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成果的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

        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所设20个学科均可以申报,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

        三、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同时,必须由学术委员会(高等院校的校[院]学术委员会、社科院[所]学术委员会、党校学术委员会等),或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四、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

        五、本年度申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或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的,不得同时申请后期资助项目。

        六、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约立项15项,每项资助5万元。

        七、申报要求

  1.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2017年9月8日(星期五)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校内审核,待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完毕加注意见后可按要求打印。
  2. 请于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将以下材料纸质件递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逾期恕不受理。具体如下: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3份,含原件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3份,成果简介(活页)6份,成果打印稿和成果简介(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3)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人:玄黎娜
        联系电话:82875001(8403)
        电子邮箱:gzcckyc@163.com
        本文附件不随正文下发,请登陆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17年6月13日